教政法厅函〔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任务部署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等工作要求,我部决定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逐步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学习重点
1.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围绕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内容,深入宣传宪法的性质、地位和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重大论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推动青少年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教育规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围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普及、生态文明、家庭美德等内容,结合国情教育、党史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青少年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中华民族共同体、规则、平等、诚信、程序等意识,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预防欺诈拐卖等知识和技能,从小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活动
1.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有条件的地方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
2.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2023年5月,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设立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以2023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图文课、录播课、直播课、互动视频课等宪法学习资源。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生的活动参与率应不低于35%。各高校要加强组织动员,不断提升大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地方比赛和全国总决赛。在前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围绕学习重点内容,结合学生日常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自行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等活动。普法网将提供活动宣传海报及比赛背景板电子文件,供学校免费下载使用。
10月底,教育部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总决赛包括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两个项目。10月9日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遴选出代表队,参加总决赛。每个参赛项目代表队包括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和高校组(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优秀学生各一人(选手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各地前期学习活动情况将作为总决赛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部属高校按所在地参与省(区、市)优秀学生遴选工作。
4.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6月,普法网将设立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为各省级教育部门学讲宪法活动优秀学生遴选提供便利(详见普法网)。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要求后,可以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根据命题演讲项目中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的综合结果,普法网将分别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
5.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
6.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地位、作用、主要内容等,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微视频征集情况将作为地方学习活动的情况参考。具体要求将通过普法网适时通知。
7.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根据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素材,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具体要求将通过普法网适时发布。
三、工作要求
各地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引导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通过集体组织或自主学习等方式引导学生开展学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干部师生和家长负担。要强化指导督促,将宪法学习宣传成效纳入本地本校考核考评工作范围,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认真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本地本校的活动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
请各省级教育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和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于12月20日前向教育部普法办(政策法规司)报送本地本校的活动总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4年工作建议(纸质文本和电子版)。
联系方式:
1.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88819617
2.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
联系电话:010-66097283/7974
电子邮箱:zfsxtc@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普法办(政策法规司)收(邮编100816)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