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
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十二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5号)部署要求,我厅决定于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海南省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十二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5号)的部署要求,我厅决定于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倾听儿童,相伴成长”
二、活动时间
集中宣传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各市县可根据工作需要延长集中宣传时间。
三、宣传重点
宣传月活动聚焦基层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中的专业难点和困惑问题,征集幼儿园教师坚持以幼儿为本,在日常保教工作中倾听理解幼儿、有效支持幼儿学习发展的视频案例,充分展示宣传近些年基层幼儿园贯彻落实《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实践探索。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如何发现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有意义的学习;二是怎样回应、支持和拓展幼儿的学习;三是结合实际,分享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对改进保育教育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真情实感。
四、活动安排及形式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前)。我厅根据教育部宣传月活动方案,以“倾听儿童,相伴成长”为主题,面向市县广泛征集视频案例,并组织专家从中遴选优秀案例报送教育部,同时作为我省学前教育宣传月线上宣传的素材。各市县教育局按照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鼓励幼儿园充分挖掘幼儿园教职工、家长与幼儿日常互动过程中积累的关于“倾听理解儿童,有效支持幼儿学习发展”的视频素材,梳理形成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征集视频已于4月11日省学前教育微信工作群中预通知);各市县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制定本地具体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关宣传材料;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也要结合区域帮扶工作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关宣传材料;13所省示范幼儿园结合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关宣传材料。
(二)实施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
1.我厅在教育厅官网(官微)上开辟专栏“倾听儿童,相伴成长”),对被遴选报送教育部的各单位视频案例进行推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传播优势,让社会、家长、教师了解倾听理解儿童对有效支持儿童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重要性。
2.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本市县(单位)的实际,将本次宣传月活动作为改进保育教育实践,转变园长、教师教育观、儿童观的重要契机。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29日)。省我厅对被采纳在厅官网(官微)上展示的视频制作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予以鼓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在活动实施后要及时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校和省示范幼儿园将本地(单位)学前教育宣传月实施方案和总结(含相关活动图片资料电子版)分别于2023年6月1日和6月29日之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各项宣传月活动。要坚持科学导向,以市县为单位组织遴选视频案例,引导基层幼儿园把真实、鲜活、有效的经验案例总结梳理出来,切实发挥其专业引领作用,带动幼儿园形成真正尊重、理解和支持幼儿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以本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引导幼儿园深入聚焦保教实践的薄弱环节,将科学观察了解幼儿作为转变教师观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能力。
(二)积累实践案例。要引导幼儿园教师注重在日常保教实践中积累视频案例,聚焦通过鼓励幼儿表达表征、观察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加强师幼高质量互动。视频案例应是幼儿园真实发生的,能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向,能引起教师家长的共鸣和深思,展示的经验做法能供其他幼儿园学习借鉴。
(三)强化宣传实效。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推动幼儿园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指导,形成共同观察了解、解读幼儿,支持幼儿发展,相伴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严把宣传方向。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把方向,遴选真实案例,不弄虚作假,确保科学性;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杜绝商业化运作,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各种产品,确保公益性。
请各市县认真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审核,以确保正确方向和案例质量,遴选本地优秀视频案例,汇总后填写附件1,于2023年4月28日前通过指定方式报送(详见附件2)。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5230825;电子邮箱:65230825@163.com
附件:1.2023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征集汇总表
2.视频报送要求
附件1
2023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征集汇总表
附件2
视频报送要求
一、视频要求
1.每则视频案例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尺寸为16:9,分辨率不低于720P。
2.视频画面稳定,内容清楚,题目自拟,应配音讲解或附文字材料说明。
3.视频开头应标有“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倾听儿童 相伴成长”,以及“幼儿园详细名称、班级、教师姓名”。
4.视频案例涉及幼儿肖像的,应取得家长同意。
二、报送要求
1.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市县视频案例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视频案例打包,同时以百度网盘和U盘邮寄两种方式统一报送。
2.网盘报送:请将网盘链接地址设置为永久有效链接并加设提取码,并将百度网盘下载链接、提取码发送至65230825@163.com,邮件标题为“**市县报送2023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
3.U盘邮寄:邮寄地址为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省政府省教育厅4楼448号,邮政编码571700。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65230825。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县报送2023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