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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开展2020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9日

赣教基办函〔2020〕4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九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幼儿园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指导家长科学防疫,居家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游戏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地应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围绕宣传月主题,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开展一系列“疫情中成长”宣传教育活动。

1.面向家长开展“陪伴中成长”案例征集活动。案例应描述疫情期间亲子居家游戏学习、共同成长的精彩故事,要求突出重点,真实生动,呈现创新做法和感悟收获。案例可图文结合,每篇文字以1500字左右为宜。

2.面向幼儿园和教师开展“互动中发展”案例征集活动。要求描述疫情期间幼儿园如何通过网络等多种互动方式,指导家长开展居家保教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也可由教师、园长讲述疫情期间在线学习研修成长故事或因疫情而生成的课程故事。案例要求图文与视频结合,文字不超过3000字,视频5分钟左右。

3.组织收看《中国幼教之父——陈鹤琴》。五集纪录片《中国幼教之父——陈鹤琴》是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等单位联合摄制、全面解读陈鹤琴幼儿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大型纪录片。江西教育电视台将安排在6月1—5日黄金时段20:41开始播出(若央视《新闻联播》延时,则播出时间顺延)。请各地、各幼儿园组织全体保教工作者准时收看,并在收看过程中或收看后,结合本地本园实际,组织开展专题讨论,有力推动我省幼儿园科学保教改革。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部署。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家长育儿和幼儿园防疫的实际需求,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安排部署,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2.拓宽宣传渠道。教育部组织制作了主题公益宣传片,请各地及时到教育部门户网站下载。筛选面向教师和家长征集的优秀案例,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进行全省和区域性网络展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省教育厅将选择部分优秀案例报送教育部。

3.突出宣传实效。各地各园开展的宣传活动,既要反映幼儿园开展线上保教、家园共育、奋战抗疫等活动取得的良好成效,展现家长和教师坚守岗位、倾情奉献的精神风貌。同时也要加强幼儿园开学返校后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指导幼儿园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开学返校后幼儿园师生健康。

4.坚持常态防疫。各地要始终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安排部署宣传工作时,坚持防控为重、安全第一,充分利用数字化、多媒体和网络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新媒体,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宣传,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坚持宣传活动的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将宣传活动总结及两类优秀案例各5-10个,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曹泽辉,联系电话:0791—86765129

电子邮箱:1044027337@qq.com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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