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儿童”——幼儿教师观察与评价能力提升培训

来源: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发布时间:2022-11-29 10:4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打造新时代高素质、善保教幼师队伍,提升幼儿教师观察分析评价能力和水平,促进幼儿学习发展和教育教学实践改进,助推科学保教,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织开展观察与评价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本项目旨在改变教师对幼儿行为观察的认识盲目性、观察内容的主观随意性、观察记录运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使学员通过有效观察理论和实践案例学习,明确观察的价值取向和结构框架,设计适宜观察的活动情境和方式方法,分析儿童表现,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并据此改善教育教学活动实践。

二、培训对象

幼儿园业务园长、保教主任、教师、保育员

三、培训时间

学习时长为3个月。具体培训时间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四、培训内容

遵循“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以《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结合学员自身工作实际,聚焦幼儿观察与分析能力提升,设置幼儿行为观察的内容与方法、幼儿行为记录与分析、幼儿行为观察评价与运用等模块。具体详见《附件》。

五、培训形式

依托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enaea.edu.cn)组织实施,开展网络研修与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活动。参训学员扫描二维码下载“学习公社”APP进行实名注册(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即可参加培训学习。

1.课程学习

支持教师自主选学,满足多样化研修需求,学员在规定时间内需完成40学时课程学习。通过在线课程学习,提高幼儿教师观察与评价能力。

2.主题研讨

培训期间,聚焦研修主题开展主题交流活动,彼此交流困惑及问题,分享工作经验。主题可参考给定主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推荐研讨主题:

(1)观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是什么?

(2)在日常进行幼儿观察与记录时有哪些内容容易遗漏,该如何避免?

(3)如何通过教育活动中观察与回应培育幼儿学习品质?

3.研修总结

参训教师根据研修内容及岗位实践情况,开展研修反思,撰写并提交一篇教育活动观察记录(需写明观察内容、观察分析、观察反思)作为研修总结。

六、培训考核

依据学员参与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给予学员全面客观的评价,保证培训实效。本次培训共计完成40学时的学习任务,8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学员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学习时长可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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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保障

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以教学教务团队和技术支持团队为执行主体,建立了多元化的服务渠道:

1.通过平台登录后的浮窗咨询客服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400热线:400-811-9908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22:00。

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值班

3.通过平台登录后页面右侧的“平台操作咨询”窗口留言咨询。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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