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策背景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变化一:增加学生选择权,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变化二:不分文理,考生高考总成绩=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变化三: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提高命题质量;保证国家教育考试的导向性。
变化四: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2. 改革进程
2014年,启动改革试点:浙江、上海;
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2018年,重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贵州、湖南、四川、广东、青海、内蒙古、西藏;
2019年,陕西、云南、甘肃、广西、宁夏、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