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标准及评选办法(试行)》(金院字〔2021〕17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师双能型”教师的界定
“双师双能型”教师是指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备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能力及素质的专业课专任教师。
二、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2.取得高等学校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承担过本专业一门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能结合所承担的教学课程独立承担实践教学指导工作。
(二)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中级以上)、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或技师以上)。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经专家认定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4.具有工程背景,即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工程实践、实训活动;或具有行业背景,即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机构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成果已转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6.参加省(部)级以上权威部门组织的本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且近两年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效果良好。
7.受学校委派参加市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经学校认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并有获奖证书。
8.学校派出的科技镇长团、扶贫和政府部门挂职锻炼人员,挂职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含);江苏省科技副总;江苏省双创博士。
三、申报程序
1.本人申报
符合条件教师如实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条件的证明材料。
2.学院、部门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汇总表》(附件2)。
3.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门将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稿(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高等学校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只需提交电子稿)于12月3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08室,其中附件2电子稿以“学院、部门+双师双能教师汇总表”命名,并发送至jsfzzx@jit.edu.cn。
四、其他说明
已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的不需要再进行认定。
联系人:陈静、张文峰 联系电话:8601。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