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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专题

发布时间:2021-03-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网络安全“四个坚持”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面向高校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第四期高校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专题网络培训。为保证培训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网络安全“四个坚持”重要指示精神的科学内涵与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了解中央和教育部关于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战略设计、整体规划和基本要求,深入学习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安全意识和信息素养,提升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发展。

二、培训对象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

2.高校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长一般为3个月,具体启动时间由合作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针对管理人员(负责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三类对象,以“通识课程+按对象选学课程”的形式设置课程。

“通识课程”围绕“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形势分析”“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政策解读”“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素养提升”“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规划实施”模块设置课程。

“按对象选学课程”在通识课程基础上,管理人员围绕“网络安全舆情应对”“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模块选学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围绕“网络安全技术与防护”“信息系统开发与运营”模块选学课程;教师围绕“信息技术发展与教育变革”“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模块选学课程。

五、培训形式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也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网院app.png

学习公社APP

1.在线学习:培训期间,参训学员需完成不少于20学时(45分钟/学时)的通识课程和不少于10学时(45分钟/学时)的按对象选学课程,累计完成不少于30学时(45分钟/学时)视频课程学习任务。

2.主题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分别围绕“如何加强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网络安全防护实例”“课堂教学与网络安全的有机结合”等主题开展研讨。

3.研修总结:培训后期,鼓励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作为本次培训的研修总结。研修总结要求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不少于800字。

六、培训考核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确定以“基于任务”和“关注过程”为原则的考核方法,培训将从过程性与获得感两个维度对党员进行考核,完成培训各项考核要求的学员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所学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七、组织实施

1.工作团队。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成立培训项目工作组,负责培训方案的设计与具体实施工作,工作组下设项目管理、资源建设、教学管理、技术保障等人员,确保网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组织管理。培训以学校为单位组建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各项教学活动,每班需设置班级管理员1名,负责本班的教学与研讨活动的组织实施,班级管理员建议由培训组织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附件:第四期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专题网络培训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