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桂教规范〔2021〕19号

各高等学校:

《广西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2月27日

广西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提升广西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大力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广西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区高等教育发展迅速,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十二五”末相比,在扩大办学规模、优化布局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科研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高等教育规模稳步增长。2020年,全区共有高校86所,其中博士学位授予单位7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3所。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7.9%,比2015年增长17.1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表1 “十三五”期间广西高等教育规模增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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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广西师范学院、钦州学院分别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升格为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并成为国家首批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南宁地区教育学院等2所成人高校分别改制为普通本科高校和专科学校,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成功转设为柳州工学院,实现了全区独立学院转设“零”的突破。新设立7所高等职业学校,筹设8所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高校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1所,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66个,与2015年相比,学位点增幅分别达87%和28.2%。学位点类型、层次结构、学科覆盖面进一步优化。

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建成152个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142个高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44个普通本科专业点分别通过国家医学、工程教育和师范专业认证,135个专业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达到23个。6所高校获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4所高等职业学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名单。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近五年广西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广西大学成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部区合建高校,其土木工程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重点支持广西一流学科项目34个、一流学科(培育)项目25个。截至2020年底,有14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数量是2015年的3.5倍。

综合改革持续深化。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所有高校章程均进行了核准,持续深化高校职称改革,创新和规范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保障高校引进人才用编需求,稳步推进高校教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创新高层次人才薪酬制度和绩效工资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大高校内部分配自主权。现代大学制度得到进一步确立,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高层次科技平台和标志性成果建设成效显著。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平台建设上取得零的突破,新增13个国家级和教育部科研平台,国家层面各类科研平台达29个。高校科研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共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达3.38万项,项目经费近50亿元,其中首次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4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9项,广西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高校牵头项目获奖占比保持在40%以上,其中一等奖高校牵头项目占比过半。

开放合作特色鲜明。共举办两届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每年来桂留学生在校规模均超万人。近1400名专任教师、约2.2万名大学生到国外研修深造和交流学习。截至2020年高校累计获批3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其中本科层次18个、专科层次14个。高校在东盟国家新建孔子学院1所,孔子课堂6个。10余所高校赴境外开办分校或培训基地,被国(境)外采用的专业教学标准41个,课程标准196个。高校依托各级各类中国—东盟人才培训中心(基地)、境外教学点等开展培训逾1.3万人次。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广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偏低,结构有待优化,区域布局不尽合理,办学资源匮乏,学科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高等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从发展环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多地表现为人才和科技的竞争。我国经济社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关键在科技,根本在人才,基础在教育。

从教育领域看,当今国际和国内教育正经历着革命性变化,教育理念、内容、方法和模式不断更新,并促使高等教育形态、学习方式等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教育治理呈现出多方合作、广泛参与的特点,迫切需要我们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谋划教育发展的新理念,围绕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教育综合实力,走出一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资源优质化的有广西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之路。

从区域经济看,我区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机遇大于挑战。“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正面临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建设RCEP框架下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多重重大战略机遇的叠加。广西独特区位优势和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国家及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对广西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标准。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扩量提质、转型升级,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培养质量和服务能力是我区高等教育“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自治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兼顾规模扩大与质量提升,着力增强高校的办学活力,着力增强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着力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为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目标夯实基础,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科技支撑、文化引领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高等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凝聚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人民满意大学的思想共识,为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质量为先。加快补齐短板,进一步夯实根基,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发展能力。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在全区高等教育发展大局中内涵式发展、差异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一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一批高水平高校。

坚持改革开放。立足广西高等教育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破除制约我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完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激发高等教育发展活力。扩大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支持高校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提升我区高校的国际影响力。

坚持服务导向。优化布局结构,进一步密切我区高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推动高校主动融入和深度参与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对接服务地方主导产业,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培养链融合发展,提高服务贡献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有效扩充,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科研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形成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更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基本满足壮美广西建设发展需要。

表2广西“十四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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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振兴发展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对高等教育的领导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落实《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落实到高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高校党委要按照法定程序全面梳理完善学校章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政治属性。坚决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高校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完善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内容、决策程序、会议决议执行办法,确保党委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完善院(系)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院长(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健全党委重要决策通报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主任)定期沟通机制,建立党务专题会议制度,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高效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2.加强理论武装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要把学习传达、研究落实工作作为首要议题。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传播机制,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支持一批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自治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入推进部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教育,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深化构建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创新学习方式,推动知行合一,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制度,推动落实教师理论学习制度。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推进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党支部“创优争星”工程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有力。培优建强党务工作队伍,完善培训制度和管理激励机制,推动党务工作队伍能力素质整体提升。促进党建和业务相融合,开展党建工作示范学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全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完善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选派管理制度,建立民办高校支持党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年检中党建工作标准,将党建工作成效作为核定民办高校招生指标、奖补资金等的重要参考。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评优选先评选表彰工作,激励广大师生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高校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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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完善思政工作体系

构建一体化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培育一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校、示范院系。发挥英雄模范人物、名师大家、学术带头人等示范引领作用,落实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制度和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开展“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等工作。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加强网络育人,多形式开展师生网络文明素养教育,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时代感和吸引力。持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强原创文化精品创作与推广,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推动“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完善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完善精准资助育人,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强化高校政治安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推动高校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阵地和载体,强化教师社会实践参与,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规范人才引进工作程序,严把政治关,加强对人才的思想引领、政治吸纳和安全保护。

2.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

持续实施广西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先行试点项目,开展思政课集群结对共建行动,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支撑作用,全方位提升思政课建设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完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高校思政课课程群建设,开足开齐国家规定思政课课程,相应开设系列选择性必修课程。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加强思政课教学研究和指导,设立一批思政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若干高校思政课虚拟仿真教学示范中心。健全思政课骨干教师集体备课机制,开展全区高校思政课教学巡察。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思政课和相关专业课程中。全面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我区实施意见,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建设,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分类推进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深化课程思政建设研究,建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协同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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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加强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推进体育运动场所和艺术场馆建设,建立高校体育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将体育、公共艺术课程、艺术实践与劳动教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开齐开足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课程。完善体育课程内容体系,加强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的推广,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和专项体育赛事,将大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考核等重要指标。加强公共艺术类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建设,实行学分制管理,强化普及艺术教育。深化美育教学改革,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进艺术师范教育。强化实践体验,持续深入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品牌活动。加强高水平艺术团建设。统筹勤工俭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环节系统开展劳动教育,全面提升大学生劳动素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师生国防观念。

加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支持高校建立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校际学分互认与转化。鼓励高校跨学科、跨院系(所)联合开设辅修专业并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业管理,完善学生学业辅导制度,引导学生自我管理。鼓励高校开展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学生学业指导、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学业预警机制,实行学业淘汰制,提高毕业审核要求,严把出口关。推进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改革。大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开放大学等继续教育模式。

4.强化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举办多种形式招聘活动,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岗匹配度。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和应聘科研助理岗位。实施重点群体毕业生精准就业帮扶,加大帮扶力度,助力其尽早就业。支持大学毕业生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三)推动高等教育特色发展

1.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

优化全区高等教育区域、层次和学科布局结构,推进“百所高校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南宁教育园区和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形成“两极带动、区域协调,结构合理”的高等教育格局,着力补短板、强基础,实现本科院校全面覆盖设区市。积极稳妥推进独立学院全部转设,健全转设后持续稳定发展保障机制,创造条件,通过新建、分立、整合资源等方式设置本科院校,增设区域产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办学历史悠久、质量优良、效益明显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支持成人高校整合资源改制转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探索中(境)外合作办学。按照高等学校的设置程序,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2.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建立学科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动向、社会发展新需求、学科交叉融合新趋势、科学研究新成果,深化高校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促进教育链与区域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服务广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鼓励增设填补广西布点空白的学科专业,提高农学、工学类学科专业比例。加大对基础学科的支持,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主动布局一批新兴学科,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增设一批交叉学科支撑的新兴专业,推动传统专业加快转型升级。以打造办学特色为重点,围绕传统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构建学科专业集群,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相关学科专业集群提升整体发展水平。支持每所民办高校建设3个左右特色专业群。支持高校参与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推动民族学相关学科建设。引导高校完善学科专业设置论证机制和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动态调整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3.加快推进高水平高校建设

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实施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项目建设,构建完善我区高校学科建设体系。支持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深入推进部区合建广西大学。支持广西大学土木工程学科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支持省部共建高校加强建设,彰显办学特色。实施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推动普通本科高校对标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评价指标加快建设,支持10所高校建设自治区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办高职院校争创“双高计划”建设学校。

4.完善高等学校综合水平提升机制

进一步加强省部共建高校工作,推动8所省部共建高校制定共建工作“十四五”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争取国家部委加大投入,进一步彰显学校特色。落实自治区与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协议,推动我区高校获得更多支持。抓住国家振兴西部高等教育契机,积极争取国内知名高校与我区高校开展对口支援,推动我区高校师资队伍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服务能力、学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持续深入开展区内普通本科高校对口支援计划和高职院校对口帮扶项目,整体提升学校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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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1.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引导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强化价值引领,打造系列凸显职教特色的高质量“优课”。积极探索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组织方式改革,普遍推广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普遍实施线上线下教学融合,构建新型教学形态,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改进教学内容与教材,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等“七个共同”,强化校企双主体育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先进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培训内容与专业教学内容、技能考核与专业课程考试有效融通。

2.深化普通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全面推动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深入实施广西“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加强医教协同、产教融合、农科教结合,推动高校与新闻单位、法治实务部门协同育人,开展本硕一贯制、本硕博一贯制培养试点,探索建立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卓越拔尖人才的新机制。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高校开展辅修专业制度改革,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深化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项目改革。

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以一流专业建设为主线,一体化推进专业建设、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进一步改善专业建设条件,凝练和突显办学特色,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以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作用,加强实验教学。以课程建设为核心,推动课堂教学革命。重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重构,优化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比例结构;加强一流课程建设,推动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师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加快推动全区普通本科高校本科生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开放共享。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全面推进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积极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认定一批自治区级基层教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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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化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机制改革

优先支持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发展研究生教育。全区新增博士、硕士招生计划向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倾斜。

坚持分层分类,精准精细推进研究生培养。分类推进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主,加强产教融合,推动专业学位培养与职业资格认证衔接。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科研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科教融合,突出知识更新力、学术创新力的培养。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和水平。坚持开放创新,深化与国内高水平大学、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继续开展区内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实施好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4.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

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细则》等政策文件,建立教材目录制度,指导高等学校规范开展教材编、审、选、用、管等工作。严格落实高校党委教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和教师培训工作。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教材,评选一批自治区级普通本科教育优秀教材。坚持培养和培训并举,加快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学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教材编审队伍,不断充实教材审核专家库。设立课程教材专项研究课题,依托高校建设一批教材建设研究基地,建立教材研究成果交流机制,推动研究成果及时转化。

5.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坚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紧密结合。认定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20所。发挥创新创业学院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合中的牵头作用,构建跨部门、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协同育人机制,全面落实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要求。认定一批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金课和“思创融合”“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鼓励高校搭建专创融合教育新场景,建设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和跨学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平台。支持高校以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为基础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实践和创业孵化平台。认定20个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园。鼓励高校整合校内外资源,创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国际文化教育相融合,搭建对接东盟的国际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等系列大学生学科竞赛,推动课赛融合、以赛促创、创赛联动,增强大学生“敢闯会创”的素质和能力。每年立项5000个左右自治区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一批大创计划实施质量优质校。支持10所左右高校对标建设自治区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支持以高校为主体,以服务地方产业振兴为导向,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大批创新创业型人才。

(五)提升高等教育人才支撑能力

1.推动高等教育服务产业振兴

加大产业人才培养力度。按照学校自主调、市场调节调、自治区引导调的思路,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涉海类、师范类等紧缺专业人才。深化新工科建设,紧密围绕工业强桂战略,面向西部制造强区、海洋强区、生态经济强区、现代物流强区、数字广西、交通强区等建设需要,开展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超前布局生物工程、第三代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相关专业,加快培养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汽车、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海洋装备、先进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加快新医科建设,面向健康广西建设需求,深化医教协同,加强宽基础、重人文、高质量的医学本科教育,健全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和健康领域人才短板。服务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培养医学特别是全科医学、药学、老年护理、社会工作、婴幼儿护理与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强化广西现代服务业发展人才支撑,支持高校和职业学校加强现代物流、法律服务、港航服务、会展服务等专业人才培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围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建立一批全区连锁型职教集团,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依托高水平专业(群)和优势特色专业、支持普通本科高校依托一流学科专业,以广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需求为导向,与行业企业共同建设一批产教深度融合、产业特色鲜明、辐射能力强的产业学院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进育人模式改革,培养一大批支撑广西产业发展的新时代应用型人才。

2.推动高等教育服务乡村振兴

推进新农科建设,服务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强区目标,大力培养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新型卓越农林人才。优化涉农学科专业设置,加快一流农业学科建设,推动广西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集群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等活动。支持高校与全区各县(市、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共建乡村振兴研究院(学院),共同开展劳动教育、“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缓解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大力发展面向“三农”的高等教育,深化农科教结合,培养高素质人才。整合资源送教下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大批高素质农民。落实国家面向农村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培养乡村振兴实用人才。

3.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文化传承能力

加强新文科建设,围绕建设文化旅游强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推进文科专业优化、课程提质、模式创新,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文科人才。高校要围绕文化传承创新,加强课程建设、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学生活动和展示交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深度契合,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培育传承良好校风学风。以讲好广西故事和彰显历史、民族、地域、行业特征为原则,推动广西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海洋文化、边关文化、语言文化等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特色博物馆,服务教学科研与社会公众。支持高校开展国家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成果转化,建好高校语言博物馆。支持高校多种形式参与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进社区、进中小学的教育活动,辐射带动所在区域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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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自我约束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严把教师入口关,筑牢师德师风防线。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事业总体发展规划,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严格师德考核,注重运用师德考核结果,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常态化推进师德专题教育,将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不断提升教师的地位,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建立师德负面清单制度,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2.推动教师队伍扩量提质

加大教师队伍补充力度,督促高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高校生师比标准配备教师,到2025年补充高校教师不少于1.1万人。提升高校专任教师学历学位水平,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比例达到30%。通过建立人才库、项目库,实施精准对接,加大海外优秀人才及高水平创新团队引进力度。配齐配强高校教学管理人员,全面落实高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整体规划。

做好新进教师入职培训,每年通过新入职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广西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等途径培训青年教师人数不少于6000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开展研究生导师全员轮训。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适当放宽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的要求,扩大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教学参与度。到2025年,高职高专院校中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师不低于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实施普通本科高校专业带头人能力提升行动,每年选派人员到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等高水平高校访学进修。实施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管理骨干培训计划。加强拔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院士后备人选”“八桂学者”等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着力培养200人左右自治区级学术带头人。依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重大人才项目,加强国家级人才引育。

3.完善教师发展保障政策

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简化进人程序,缩短招聘工作时限。持续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落实“评聘结合”要求,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健全教师发展体系,搭建校级教师发展平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为教师的终身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学习培训平台。加强教师信息素养培训。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建立健全高校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社会保险、户籍、子女入学等问题。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加快和引育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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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机制

1.推进高等教育评价改革

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深化高校评价机制改革,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成效纳入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学科专业质量和学生培养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教学成果评比等项目进行评价考核。

改进高校教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格师德督导和违规惩处,实行师德负面清单制度和反面典型制度。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考核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将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高校青年教师职称晋升中。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和贡献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

改革学生评价。完善过程性、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对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综合能力评价。加强和改进美育、劳动教育评价。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完善并加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改革选拔方式,吸引更多优秀本科生攻读研究生。依托自治区“双一流”建设,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加大直博生选拔力度。

2.健全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价体系

强化高校质量保障主体意识,指导高校组建负责教学质量保障的专门机构,以产出导向理念来构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学校、二级学院、专业三级质量保障体系。强化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持续提高质量为目标,落实国家标准,针对课堂教学、实习实践、考试评价、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制定具体规范,建立全方位、全过程人才培养质量常态监控及结果反馈机制。建立和完善涵盖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手段的全链条多维度闭环内部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弘扬高校质量文化,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建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深入推进高等职业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已有3届毕业生的高等职业学校要建立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自治区复核。

3.健全人才培养质量外部监测和评估体系

推动构建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行业企业、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指导相关高校对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指标、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要求进行建设。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协助开展17所第一轮审核评估本科高校的整改情况督查,开展整改回头看。开展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和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统筹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强化对培养单位培养制度及其执行的评价诊断。落实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为基础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数据挖掘分析、结果反馈、整改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督导机制,“十四五”期间组织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入校开展两轮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督导。建立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制度,提升高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建立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教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发布制度,完善高校质量信息公开与质量报告发布机制。

4.健全综合运用监测和评估结果机制

实行监测和评估结果与绩效考评、招生计划、资源投入、收费政策挂钩,完善奖惩机制。以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为抓手,推动高校主动调整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加强本科专业评估整改情况督查,建立以评估结果为导向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建立本科高校教学状态数据监测整改激励机制,引导高校加强整改、对标建设。鼓励本科专业参加国际国内权威机构组织的专业认证,争取到2025年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达到60个以上,继续对通过本科专业认证的专业实行奖补制度。对监测和评估结果不达标的高校、专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形成“评价—公示—整改—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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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1.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坚持“四个面向”,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需求为导向,积极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强桂行动以及重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以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为支撑,推动高校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分类指导高校科研平台建设,对各类科技创新基地进行差异化支持。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探索实行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支持高校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共建联合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加强协同创新,推动高校强化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行业产业、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共建研发平台、行业智库,联合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为地方发展主动提供科技服务。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加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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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科研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指导高校完善科研活动及成果评价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研分类评价体系和开放评价机制。积极推行科研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3.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广西大学等高校创建国家大学科技园。鼓励高校积极引导教师和科研人员主动对接我区产业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产学研合作,突出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导向,提升专利质量和转化能力。支持高校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运营专门机构,培养技术经纪人等专业化人才,不断提升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实施高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组织高校开展生物育种、农业机械化、智慧农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农业技术攻关,加快涉农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4.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聚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阐释,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术化、学理化,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作用。发挥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作用,开展原创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深化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和传承发展,积极开展对策性、战略性研究,提高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打造更多具有原创性、时代性和广西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

(九)扩大新时代高等教育开放合作

1.提升高校国际化水平

实施来华留学质量提升工程,指导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逐步提升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招生录取标准,推进来华留学生品牌专业和品牌课程建设,完善全链条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体系,促进来华留学生趋同化管理,争取到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全部通过“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来桂留学学历生占比达50%。加大中外合作办学力度,积极推动我区高校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在理工农医等领域开展实质性合作办学,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赴境外办学,到202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达40个,在东盟国家建立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中心、分校达10个。加快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聚焦东盟国家推进非通用语种、国别和区域研究、国际组织及面向东盟经济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全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积极鼓励高校选派师生到海外学习、深造和到国际组织见习实习。完善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选派和考核工作机制,扩大渠道,加大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邀请世界知名学者来桂讲学交流力度。支持高校开展国际协同创新,推进高校与国际知名大学共建高水平国际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助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校建设国际化示范学院。推动桂港澳台教育对口交流合作常态化,加强国情教育,增进情感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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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中外人文交流

不断完善对外人文交流机制,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鼓励加强高校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能力建设,争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建2个孔子学院或孔子课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点支持汉语、中医药、武术、美食、节日民俗及其他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广西声音。加强与东盟国家开展语言文化交流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特色、区域影响力强的人文交流品牌,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指导高校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深化与海内外高水平智库的交流与合作,打造东盟研究高地,扩大高校智库的国际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

3.搭建高质量国(境)外交流合作平台

充分发挥教育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施重点面向东盟国家的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政策,加强与东盟各国教育行政部门、区域性国际组织及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助力建设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留学广西”国际教育展等。进一步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把桂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建设成为服务广西、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及东盟国家行业企业的现代职业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青少年文化交流基地。支持高校与港澳地区高校开展教学、科研等合作,推动建设本科层次的桂港澳高校合作平台。继续办好桂台高等教育高峰论坛、桂台教师发展高峰论坛,推动桂台高层次学术交流常态化。加强学校体育、文化、艺术国际交流合作。

4.深化高校交流合作

主动服务“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落实自治区与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协议,支持高校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建设,加强与广东等周边省份和江苏、四川、重庆等省市高校的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交流和科研创新合作。

深化校政企交流合作。完善职教集团、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校企合作平台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推进校地、校企合作育人的纽带作用,在人才培养各环节实现校地、校企全程紧密合作。支持与大湾区开展人才交流互动和院校对口合作,拓宽与大湾区在学术交流、合作互访、跨区域教研协作、共建教学平台等方面的渠道。

(十)强化高等教育振兴发展保障支撑

1.完善高等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逐步提高我区公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整合完善高等教育项目拨款机制,确保我区高等教育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逐年只增不减,确保生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逐年只增不减,逐步缩小我区公办高等教育生均一般公共经费支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鼓励各高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券、银行贷款、旧校区置换等方式,多元化筹集学校发展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等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完善教育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财税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向高校捐赠。完善公办高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落实高等学校优质优价收费政策。

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完善“生均定额+专项拨款+绩效奖补”的高等教育财政资金分配制度,结合实际有效改善高校生师比、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基本办学条件。保障一流学科专业、产业学院、南宁教育园区和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经费。进一步增强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和扩大经费统筹使用权,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突出“扶优、扶强、扶特”导向,支持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向服务区域发展成效显著的高校倾斜。通过推进拨款改革引导高校合理定位,激发高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克服同质化倾向,转变发展模式,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全面实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经费管理违法违规问责力度,提升财务服务能力,严格控制高校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办好我区高等教育。

2.提升高等教育信息化水平

推进高校智慧校园建设。推进物理校园与数字校园一体化建设。加快校园环境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构建包含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和物联网等多种形式融合的校园网络。推进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智慧实训室等教学场所建设,探索基于5G、人工智能、移动终端等新技术的智慧学习空间建设,营造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教学环境。加快推进数据治理,加强信息系统深度整合和通用业务服务平台建设,普及“一网通办”,提升科学决策和学校治理能力。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鼓励高校发展“互联网+教育”“5G+教育”“智能+教育”,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动信息化条件下的教学与学习方式变革。引导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改革,推动开展在线课程和混合式教学的研究与应用。在各专业课程体系中增加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互联网思维、计算思维和人工智能等课程教学内容,提升学生信息素养。

推进校际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支持高校加快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建设一批优质在线教学资源。鼓励高校购买和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优质在线课程,建立多元投入、责权清晰、权益分享、开放包容的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健全完善全区高等教育各校际联盟、课程联盟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学生跨校、跨专业选课,推动高校校际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等共建共享机制与平台建设。构建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推动优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构建普通本科高校智慧教室联通系统,加强一流课程和示范课程的校际展示和交流。建设普通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实现国家级、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3.推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

加强高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和完善高校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妥善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对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初步建立以高校章程执行为抓手的依法治校评价机制。加强高校依法办学治校的制度和能力建设,坚持和完善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高校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完善教师、学生申诉的规则与程序,深化高校院校两级管理制度改革。鼓励民办高校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参与高等教育治理常态化,完善社会参与高等教育决策机制,健全社会参与教育评价与监督监管机制。

四、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高校互动创新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高等教育工作制度,完善自治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高校制度,优化规划实施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高等教育决策智库支持系统,加大对高等教育规模结构、人才布局、质量标准、科技资源、经费投入的统筹力度,精心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任务),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创新实践。

(二)强化监督评估

建立适应区情的规划实施质量标准,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实施规划执行的年度跟踪、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制度,通过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和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加强对重大规划指标的监测,把高等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作为衡量规划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准之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强化规划实施的指导性、约束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先导和服务作用,健全高等教育系统新闻宣传联动机制,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准确解读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及时报道高等教育改革推进情况,广泛宣传全区高等教育现代化对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重要意义,着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