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司函〔202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党组织书记、思政课教师、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决定举办2025年职业学校党组织书记与德育思政骨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一)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以下简称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二)中等职业学校思政课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培训班)
(三)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网络培训示范班(以下简称班主任培训班)
(四)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以下简称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
(五)职业学校劳动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以下简称劳动教育教师培训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面向全体参训教师的公共课程,以及面向不同班次参训教师的专项课程。
(一)公共课程
主要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学习、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校园安全与应急处置、人工智能趋势与应用等内容。
(二)专项课程
1.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主要包括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德育思政工作等内容。
2.思政课教师培训班。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统编教材应用及教学建议、教学能力提升、教科研成果培育等内容。
3.班主任培训班。主要包括班级管理策略与沟通技巧、活动设计与实施、学业与职业指导、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实践等内容。
4.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政策、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理辅导操作实务等内容。
5.劳动教育教师培训班。主要包括劳动教育理论、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劳动与实训安全、劳动教育实践案例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其中,6月15日前为报名阶段,6月16日至8月15日为学习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为总结阶段。
四、培训对象及规模
(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培训对象为中职学校党组织书记(含校级党组织书记、二级系部党组织书记),计划培训6000人。
(二)思政课教师培训班。培训对象为中职学校思政课教师,计划培训6000人。
(三)班主任培训班。培训对象为中职学校班主任,计划培训6000人。
(四)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培训对象为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下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计划培训6000人(中职4000人、高职2000人)。
(五)劳动教育教师培训班。培训对象为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劳动教育教师,计划培训6000人(中职4000人、高职2000人)。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分配的名额(附件1)组织教师参训。
五、培训安排
学员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实名注册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网址:www.enaea.edu.cn)在线学习,或下载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登录学习。
5个班次的培训,均分为课程学习、交流研讨、学习成果撰写三个环节。学员须完成不少于25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课程视频学习不少于20学时(公共课程、专项课程各不少于10学时),交流研讨、学习成果撰写两个环节共计5学时,达到考核要求方可取得学时证明。
六、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足额选派符合要求的参训学员,统筹兼顾公办、民办职业学校,专科、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员的比例;扩大培训覆盖面,不得选派教师同时参加上述2个(含)以上班次的培训;充分发挥参训学员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本地区德育思政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派员参训的职业学校,按要求明确培训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填写《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附件2),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5日前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宣传和总结工作,积极发掘典型案例、推动经验交流;加强对本地区参训学员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督促学员把握好学习进度。
(四)本次培训由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培训费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王老师,010-69263804、69240058
学员服务热线:400-811-9908
电子邮箱:enaea@naea.edu.cn
(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贾蔡伦,010-66097826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