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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20

国教院函字〔202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帮助广大教育干部、督学、教师准确把握教育评价改革政策要求,助力各地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展“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与内容

引领广大教育干部、督学、教师全面把握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任务,深入认识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要求,更新教育评价理念,凝聚教育评价共识,明确评价改革工作重点和要求,形成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合力,推动各地各校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评价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培训将聚焦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任务要求,配置最新权威政策解读课程与系列专题报告,同步专家在线直播和异步视频课程点播相结合,包括教育改革形势任务、教育评价改革政策与理论、政府履职与用人评价、学校治理与学校评价、教师素养与教师评价、全面培养与学生评价等主题模块。课程分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两类供学员选修。

二、培训对象

各级教育行政干部,督学,各高等学校及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中层干部、教师等。

三、培训时间

2021年3月启动培训,培训时间3个月,循环滚动开班。具体开班时间由参训单位与学院协商确定。

四、相关事宜

1.学习方式: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实施,学员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随时登录学习;亦可与合作单位共建学习平台,面向学员提供培训服务。

网络培训主要通过课程学习、班级主题研讨、专家直播互动、学习心得撰写等环节实现学习培训目标,具体环节设计可结合合作单位的需要单独设计。

2.学习费用:培训费用由委托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主要包含师资、课程使用、带宽流量、技术平台使用及维护、教学服务与管理等费用,200元/人。由委托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3.组织报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以省、地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高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也可自主报名。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老师、张老师

电  话:010-69248888转3125、3351,

18511189687;18511186270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专题网络培训参训回执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