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金委字[2019]27号、金院字[2019]72号)和《金陵科技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暂行办法》(金院字[2019]8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型、应用型的办学定位,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工程(社会)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及服务地方能力,现将2023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布置如下:
一、参与对象
各学院(部)应重点选派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任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参加实践锻炼,原则上每年派出5%左右的专任教师(承担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的学院(部)除外)。
二、实践锻炼方式
脱产或非脱产,形式可以是挂职、“技术副总”及其他方式。实践一般不超过一学期(六个月)。
三、实施办法
1、教师申请
有意向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2、学院(部)审核
学院(部)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在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确保本单位教学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教师实践锻炼。同时帮助申请教师优化实践锻炼方案,完成学院推荐意见后统一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3、学校审核
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学院(部)的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其他说明
1、教师实践锻炼期间工作量、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考核等事项,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暂行办法》(金院字[2019]87号)文件规定执行。
2、教师实践锻炼单位原则上应是学院(部)实践实训基地、就业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单位。
3、《金陵科技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计划》(一式一份)、《金陵科技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请表》(一式四份),纸质稿盖章后于2022年11月18日16:00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208室),电子稿发邮箱:jsfzzx@jit.edu.cn。 另请相关学院组织做好2022年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并考核完成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联系人:张文峰 联系电话:86188601。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