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及规模
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计划培训10000人。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分配的名额(附1)组织教师参训,来自中职学校的参训学员,以地市为单位组建班级;来自高职学校的参训学员,以省份为单位组建班级。
二、培训内容
分为公共课程、专项课程。
(一)公共课程
所有参训学员均须学习的课程,共有3个模块:弘扬教育家精神、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
(二)专项课程
不同岗位参训学员,须分别学习的课程。
1.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项。共有5个模块:伦理原则与技术、团体辅导操作实务、个别辅导操作实务、心理测评与心理档案、课程开发与教学教法。
2.班主任、辅导员专项。共有4个模块:班级文化建设、沟通艺术技巧、生涯规划发展、家校协同育人。
三、培训方式
以网络培训形式开展,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具体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参训学员,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实名注册参加学习。学员可登录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网站,或通过该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学习。
四、培训安排
拟于2024年4月至7月开展本次培训工作,分为报名、学习、总结3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5月15日前)
按照职成司印发的培训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员组织、报名注册、学习卡发放等工作。
(二)学习阶段(5月16日至7月15日)
按照培训教学计划,分为3个环节:课程学习、交流研讨、学习成果撰写。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按要求完成课程视频学习任务。
2.交流研讨。围绕职业学校学生面临的心理健康问题及解决策略、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等主题,参训学员结合学习体会、工作实践开展集体研讨。研讨方式可结合实际灵活选取,线上交流或线下座谈均可。
3.学习成果撰写。参训学员结合工作实践和学习体会,以工作中遇到的学生典型心理问题为例,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以“我的心育工作”为主题,撰写案例。
(三)总结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
结合本地区学员参训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培训简报与总结,推荐优秀学习成果。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结合各地提交的材料、培训实施情况,组织专家、参训学员对培训工作开展评价,包括学习需求适配度、内容设计科学性、师资选配合理性、组织安排有序性等,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五、学员考核
本次培训从过程评价、结果评价两个维度进行考核,参训学员需达到以下要求:
1.课程学习环节,学习不少于25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视频,其中公共课程不少于10学时,专项课程不少于15学时;
2.交流研讨环节,线上交流发帖不少于2条,记1学时;
3.学习成果撰写环节,提交的案例主题鲜明、语言通顺、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不少于1000字,记4学时。
达到考核要求的学员,可下载打印学时证明。学员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可将本次培训情况纳入其档案,将学习时长计入其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六、组织保障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本次培训的整体设计与具体实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培训工作负责人1名、联系人2名;有关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培训工作负责人1名、联系人1名(作为中职班级管理员);每所派员参训的职业学校明确联系人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