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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19

国教院函字〔20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各地市县区教育局(教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推进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教师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特举办“全国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规范标准,增强教师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2.提升教师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发挥教师引领作用,培养青少年一代的语言自信和文化自信。

3.提升教师语言文字教学应用能力,强化口语表达、“三笔字”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提升教师语言文化素养,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学水平。

4.推动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开展,培养教师经典诵写讲能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培训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

三、培训时间

本项目学习周期为3个月。循环滚动开班,具体开班时间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商定。

四、培训内容

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解读。

2.普通话推广普及与普通话水平提升。

3.语言文字教学应用能力提升。

4.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和语言文化素养提升。

5.中华经典诵写讲。

五、相关事宜

1.学习方式:培训依托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也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参训学员完成教学任务后可以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网院app.png

学习公社APP

网络培训通过网络课程学习、研修心得撰写、直播课堂、普通话练习与测评、结业考试五个环节(见附件1)完成学习培训目标,具体环节设计可结合合作单位的需要单独设计。

2.学习费用:培训费用由合作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费用为200元/人,主要包含师资、课程使用、带宽流量、技术平台使用及维护、教学服务与管理等费用。由合作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3.组织报名: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2),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老师、张老师

电   话:010-69248888转3125、3351

             18511189687,18511186270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1. “全国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实施方案.docx

   2. “全国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参训回执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