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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加强“三个课堂”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教科函〔2020〕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战略部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基础教育阶段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现实需求,在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教育部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应用提出系列指导意见。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推进“三个课堂”建设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三个课堂”建设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手段,是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学习型社会的重要载体,对于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三个课堂”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通过“三个课堂”推广应用促进解决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国家规定课程的问题,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动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明确“三个课堂”建设任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及教育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三个课堂”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系统推进“三个课堂”应用推广工作,至2021年底在中小学校全面实现“三个课堂”的常态化按需应用。

三、统筹“三个课堂”建设工作。各地要根据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及现有信息化教学平台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创新路径、分类推进“三个课堂”建设应用工作,既可以利用现有省名师空中课堂、智慧教育云平台、网络名师工作室、城乡结对互动课堂等省级平台,也可以利用自建平台组织开展“三个课堂”教学工作。为避免因重复建设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凡未建设“三个课堂”相关应用平台的应优先使用省级平台。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做法及时反馈至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孟凡立,联系电话:025-83335545,电子信箱:mengFL@ec.js.edu.cn。

附件: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