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发布时间:2020-11-17 14: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经研究,兹定于2020年11月下旬面向全国高校心理咨询教师和辅导员开展网络培训,本次培训由教育部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承办,整合相关高校及医疗系统人才队伍课程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携手同心  护航有你

二、培训目的

进一步提高心理咨询教师和辅导员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的实战能力,强化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对有抑郁症、家庭纠纷等问题的学生要重点关注,采取针对性强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干预办法,有效防范化解危机事件发生。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

培训由三个阶段组成(具体安排见附件1):11月19日至11月27日为报名阶段;11月28日至12月8日为学习阶段;12月9日至12月19日为总结阶段。

四、参加人员

面向全国高校心理咨询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和学校相关人员(如研究生导师、保卫处干部等),实现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省属院校、高职高专、民办高校等各类学校全覆盖。

五、培训平台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学习平台组织实施。

六、培训环节

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课程学习包括直播课程、录播课程以及经验交流(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七、有关要求

1. 请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各高校党委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细化要求,认真做好学员遴选、培训组织等工作。

2.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培训实施方案,学习小组以高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活动。

3. 请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确定本次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加强培训过程的督促指导,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班回执表》(详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fdy@naea.edu.cn。

4. 培训结束后,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及时总结培训工作,报送相关总结材料。

5. 本次培训不向学校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八、联系方式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联系人:张志华

电  话:010-61264940,010-69248888转3621

邮  箱:fdy@naea.edu.cn

教育部思政司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姚崇

电  话:010-66096915

附  件:1.培训实施方案.docx

             2.培训管理团队回执表.docx

             3.网上报名操作指南.docx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