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院函字〔202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23〕9号)要求,提高职业学校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满足学校专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决定举办职业学校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引导兼职教师准确把握立德树人的本质内涵,持续提高自身师德素养,学习领会将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融入教育教学,高质量完成课程讲授、实习实训指导等教育教学任务。
2.提升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掌握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等纳入教学内容的方法技巧,助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训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科层次职业学校)兼职教师。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设置了直播课与点播课。
直播课围绕兼职教师说经验、谈体会、话感悟,邀请已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退休工程师,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分享教育教学经验和体会,为兼职教师提供学习借鉴。
点播课依据《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分别设置了必修和选修课程模块,必修课包括法律法规、师德师风与工匠精神、教学规范及要求、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方法、信息技术、学生心理、学生管理八大课程模块,选修课包括课程思政、专业(群)建设、教材及教学资源开发、教育科研与论文写作四大课程模块,为兼职教师提供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路径。
四、培训时间
培训全年接受报名,滚动开班。具体开班时间和学习时长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五、培训形式
1.学习平台: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enaea.edu.cn)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也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2.学习方式与考核:培训包含互动式直播课程学习、点播课程学习、主题研讨、研修总结等环节,要求学员完成2期(120分钟/期)直播课和不少于60学时(45分钟/学时)的点播课程学习任务。培训环节也可结合各参训单位的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
培训结束后,学员完成相应环节考核要求,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3.增值服务:培训单位可根据培训需求,定制专家入校指导、集中研修、送培送教等增值培训服务,也可整合优质资源,为学校搭建教师发展平台。相关增值服务费用另计,具体费用与参训单位协商确定。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费用为360元/人,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由参训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七、报名事宜
各省、地市或县(区)教育行政及有关部门可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报名培训,各学校也可自主报名。培训以学校为单位组建班级,每班原则上不少于30人。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任惠钰(中职)、牛振锋(高职)、马骏(技工院校)
联系电话:010-69240058、010-69263804 、010-60217106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 件:职业学校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报名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3年11月10日